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晶存储”“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穆先生、罗铁威先生(以上实际控制人合称“各方”,分别称“任何一方”)原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已到期,为保证对公司的合法有效控制,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确保正确经营决策,各方于2023年2月28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次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况

  郑穆先生、罗铁威先生于2019年2月28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对一致行动关系和有效期进行了明确约定,确立了对公司的共同控制地位,该协议已到期。现为确保一致行动关系持续稳定,上述两位原一致行动人于2023年2月27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

  二、本次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一致行动人的范围

  下列人士自愿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规则要求作为一致行动人,并遵守一致行动人的行为准则。

  1、郑穆,身份证号码:440106197111301859,系公司股东梅州紫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之唯一自然人股东,公司现任董事长,截止至本协议签署之日,郑穆间接持有公司28,302,6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87%;

  2、罗铁威,身份证号码:440105196804130035,系公司股东梅州紫晖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之唯一自然人股东,公司现任董事,截止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罗铁威间接持有公司28,004,3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71%。

  (二)一致行动事项

  本协议的双方同意将在公司下列事项上采取一致行动,作出相同的意思表示,无论任何一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1、行使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表决权;

  2、向董事会、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

  3、行使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权;

  4、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权;

  5、行使公司经营决策权;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由股东行使决策权利的其他事项。

  (三)一致行动人对本协议第二条约定事项的履行程序

  1、本协议一方拟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出应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时,应当事先就议案内容与其他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如果其他方对议案内容有异议,在不违反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均应当作出适当让步,对议案内容进行修改,直至双方共同认可议案的内容后,以其中一方的名义或双方的名义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出相关的议案,并对议案内容作出相同的表决意见;

  2、对于非由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或双方提出的议案,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开前双方应当就待审议的议案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直至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各自以自身的名义或一方授权另一方按照形成的一致意见在董事会会议或股东大会会议上作出相同的表决意见。如果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以郑穆意见为准。

  (四)一致行动协议的履行期限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3年。

  2、有效期满,双方如未提出书面异议,本协议则自动延期三年,依此类推。

  (五)承诺和限制

  1、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年内,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除为公司债务外的质押和采取其他权利的限制,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双方承诺在其作为公司的直接或间接股东期间(无论持股数量多少),确保其(包括其代理人)全面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3、双方承诺,一致行动关系不得为协议的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或撤销;协议所述与一致行动关系相关的所有条款均为不可撤销条款;

  4、双方相互承诺,任何一方均不得与签署本协议之外的第三方签订与本协议内容相同、近似的协议或合同;

  5、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年的期限届满前,本协议对双方始终具有约束力,不得合意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六)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备存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2、梅州紫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梅州紫晖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知悉本协议全部内容并同样遵守或配合本协议之约定,将附署于本协议之签署页。

  三、备查文件

  1、《一致行动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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