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伊戈尔”)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已完成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的工作,确定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02月24日,向187名激励对象授予期权189.20万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3年01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2023年01月18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3、2023年01月19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企业微信、邮箱公示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01月19日至2023年01月28日,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2023年01月3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02月03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3年02月04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3年02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2023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2、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为:2023年02月10日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为189.20万份,行权价格为11.77元/份

  4、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共187人,首次授予登记数量为189.20万份,授予分配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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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2、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3、上述“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出全部权益数量的比例”以首次授予实际登记及预留权益合计数据为准测算。

  5、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6、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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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3年-2025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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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计划行权份额。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达到“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股票期权可全部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8、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股票期权的数量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鉴于在确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后至股份登记完成的过程中,原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0.80万份,该部分放弃的股票期权直接作废、不予登记,因此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188名调整至187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90.00万份调整为189.20万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股票期权的数量与公司在2023年0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授予日)》一致。

  四、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伊戈JLC3

  2、期权代码:037333

  3、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3年02月24日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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